合同這種東西,其實我并不會去主動與客戶說簽訂,因為我總覺得提簽訂合同有一種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。但是說起合同對北京圖書批發公司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,最起碼我本人就經歷過很多的爛賬,有些賬雖然到最后算是結清了,但是可謂是經歷了千山萬苦呢。
這么說一點都不為過,我曾經遇到過一個客戶,也屬于是半路接手的,就因為幾萬塊錢的欠款耍賴,死活就是不承認有這筆欠款,到最后甚至矢口否認與我們公司合作過,這點我感覺就有些太過了,如果說你資金緊張,大可以和我們說寬限一些時日,但是耍無賴這就有點不偽君子所為了。其實到最后這筆款公司也并沒有繼續在要,首先一點,因為這點前公司完全沒有必要眼紅脖子粗的和對方卯上,也完全沒有必要走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所以說不管是什么合作事宜,還是單純的供貨,最好還是簽訂一些合同,雖然到最后這這份合同起到的關鍵性作用并沒有多少,但是就當是為了安心也要去簽訂這樣的一份合同,畢竟有備無患嘛。如果真的要進行走法律程序維護利益,合同還是有必要的,而這不單單是針對北京圖書批發公司而言,對客戶也是這樣的。